《熾燒有時,靜寂有時》來者可追,石鍛為寶
如首頁自我介紹提及,我還有個痞客邦部落格「鏡世界」(還沒學會用語法設置超連結,好奇的人可能要麻煩自己搜一下);來到這個部落格式微的年代,我懷疑在那個流量稀缺的地方自言自語有什麼意義。 它存在的功能或許就是我部份作品清楚的彙整分類,但EP一樣有這個功能。 當然有的人寫文章的目的就是自言自語,但我不是。我必須直白地承認,我希望被看見、被肯定,希望自己的作品不會「淪落」到自費出版的境地。 開這本部落格,是因為有時候有話,臉書發文貼太多字顯得碎嘴(而且翻找不便),又不能空等每週五於「東方雪」專頁發表的專欄<東方雪的創作週記>(常常發生禮拜一想法超多忍到禮拜五忘光光然後便秘生不出文章的狀況)…… 我一開始是無意在這裡貼這類彷如日記的文章的,後來想想,這種念頭似乎又是某程度的畫地自限。 我覺得在這個時代,寫作者是有義務要多展現自己「寫作以外的面貌」,讓讀者認識的。 寶瓶總編朱亞君小姐臉書發文提及(大意如此):你想出書,又不要宣傳、不要露臉,又一身傲骨不想迎合市場,那回家寫日記就好出什麼書?我十二萬分同意書是「商品」的一種,你自覺嘔心瀝血十年一劍寫出一本前無古人的曠世傑作,結果首刷賣不完……那到底問題出在誰身上? 編輯,或著出版社最大的成功就是把你的書賣到讀者手上,在這個前提下,配合宣傳、簽書、講座,難道不是作者的本分嗎?當然也許有一部分人會飄在雲端說,你看那個作家某人某人,多麼冰冷清堅,那才是所謂「文人」。 說得好像文人吸空氣就會飽一樣。 時序來到二零一七,駱以軍三不五時在臉書分享生活趣事,笑破一眾臉友肚皮;陳雪甚至用自己的感情生活寫書,然後拉另一半早餐人一起上台座談……如果還有人覺得「作家」就是取個如夢似幻的筆名然後隱居山野不問世事地埋首寫作,會不會太過時了? 所以我的立場很明確,我希望自己的散文、詩、評論都可以獨樹一格,找出屬於我不能被取代的音色(當然這是條漫長的路)。 至於小說,我對文學小說可以說一竅不通,小說有許多元素,我創作小說時最看重的是「故事性」,我的出發點就是要寫一個「好看的故事」給讀者看;甚至許多時候我是設想著故事「影視化」會如何呈現來安排各種橋段的。所以跟我談「文字煉金術」甚或各大流派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我創作的出發點與目標從來都不是那些。 當然我並沒有放棄文學